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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为期半年的“公证进民企”行动
  本报讯(记者 熊瑛)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公证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省司法厅将于本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公证进民企”行动。
  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构是直接联系群众的服务窗口,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全省现有84家正常执业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近300名,每年办理公证业务10万多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据了解,“公证进民企”行动将从四个方面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上门,精准服务。公证机构要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发展中市场、融资、转型等困难和问题,深入宣传公证法律服务功能,开展公证法律咨询、现场办理公证等活动,在贷款融资、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等方面找准公证服务的切入点,结合民营企业在借贷、购销、加工承揽、工程建设等法律关系中的有关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公证服务方案,推广特色公证“服务产品”。
  提供需求,当好参谋。公证机构要发挥公证预防、证明、监督等功能,可采取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发放需求反馈告知单等形式,认真研究企业借贷合同、融资担保、反担保合同等常见风险点,为企业引入公证保障资金安全的服务机制;在企业内部资金监管、文件决议、授权委托、重大事项声明、招标投标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文书、权益保障、公证顾问等服务。
  积极作为,办好业务。公证机构要认真办理民营企业并购、招标投标、拍卖、提存、抵押等公证业务,协助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优化劳资关系,现场监督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公司其他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等;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等环节,通过电子证据提取、现场拍摄等方式协助企业维护自身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合法权益,及时为其办理保密、竞业禁止等协议公证,帮助和指导企业提高证据意识,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提供证据支持;积极做好涉及民营企业的文书送达、取证、证据保全等有关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业务,防范和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注重便捷,提高质效。公证机构在办证场所设置涉企“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安排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努力做到简单事项立即办、复杂事项限时办,开展预约服务、延伸服务、上门服务等;与民营企业建立对口服务关系,有条件的建立公证服务联络站,有针对性地调整公证服务重点,不断拓展公证服务外延,提高公证服务品质,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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