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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闻摄影报道中的伦理与法律
传播法学如何实现跨学科交叉
民事救济规范竞争关系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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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闻摄影报道中的伦理与法律
■ 陈超
常言道“一图胜千言”,在特定的条件下,新闻摄影报道往往比文字报
道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不仅能够迅速地将新闻受众带到新闻现场,还能触动受众的情感共鸣,激发受众对新闻事件更深层次的思考。随着信息时代及读图时代的到来和近年来新媒体的磅礴发展,受众对图片有了更多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新闻摄影工作者为博取受众眼球和在眼前利益的趋势下,罔顾作为新闻从业者最起码的伦理道德,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导致诸多虚假新闻摄影报道的出现。
当前,新闻摄影作品的失实现象屡有发生,这无疑将导致媒体公信力
的下降。作为新闻摄影工作者,该如何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及法律意识,探究新闻摄影失实的伦理道德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新闻摄影报道中出现伦理道德缺失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表现、原因进行浅谈,并提出解决新
闻摄影失实的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新闻摄影;失实;伦理道德;法律法规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读图”已然成为当下人们快速的信息来源。新闻摄影再也不是只存在于传统的报刊杂志上,越来越多的新闻摄影作品被广泛的运用于新媒体的传播,存在于各种新闻客户端及互联网社交平台上。为吸引更多受众,各大新闻媒体花样百出,不断在传播形式与内容上进行创新和变革。在“无图片不传播”的新闻时代,新闻摄影在新闻传播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让新闻摄影图片有较快速的传播力,对新闻摄影的题材及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部分新闻摄影工作者为吸引受众青睐,在摄影图片上下功夫,一方面是部分新闻摄影工作者过于追求图片画面的完美,利用技术手段将一些新闻摄影画面的元素抹去或与其它的摄影图片重组,出现新闻摄影图片造假的行为;同时也有因为权利、利益、地位等欲望而肆意地去对新闻图片进行造假的行为。这就使得新闻摄影报道中伦理道德缺失及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成为了新闻界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闻摄影报道出现伦理道德缺失及违背法律的表现
(一)违背新闻摄影报道伦理道德
违背新闻摄影报道的伦理道德主要有弄虚作假,违反新闻摄影职业道德,比如事实造假、张冠李戴、偷梁换柱、利用电脑技术进行再创作、违反社会道德的新闻摄影等几种突出表现。有部分新闻摄影工作者为了突出报道主题或极度的追求图片效果,在采访中进行“导演摆拍”,甚至在后期通过技术手段对图片进行移花接木,把一些不同元素拼接在一起来实现图片传达的视觉效果。通过这些技术手段来拼凑嫁接的新闻图片,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1997年,埃及乐蜀古城的著名旅游景点哈特谢普苏特神庙,有6名恐怖分子拿着枪向游客疯狂扫射,当场有68名外国游客和埃及人被射杀,20多人受伤,其中包括不少瑞士游客。当时瑞士的报纸《Blick》对新闻进行了报道,然而摄影记者为了营造恐怖气氛,将神庙的水迹改为血色来营造恐怖效果,结果这一虚假图片被人一眼就看穿,最后这位记者被报社开除。
(二)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新闻摄影报道
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新闻摄影报道无疑是一种“媒体暴力”,尤其是在一些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有些新闻摄影记者为抢时间、抢流量,在新闻报道中缺乏理性分析,将一些血淋淋的场景或死者图片不做任何技术处理直接发布,让受众产生心里不适,若受灾或遇难者家属看到这样的图片,无疑是火上浇油,给他们的心灵带来二次伤害。
(三)违背法律的新闻摄影报道
违背法律的新闻摄影报道主要表现在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近年来,公众人物被偷拍从而导致的隐私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而引发诉讼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虽然真实性是新闻摄影报道的生命和基本准则,但对于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采访拍摄得越深入、越真实、越具体,对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侵害就越严重。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仍有部分新闻摄影工作者为了点击率和影响力,违背法律和当事人的意愿,将其肖像或私人生活状态置于媒体公开发表,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
二、新闻摄影报道出现伦理道德缺失及违背法律的原因
(一)媒体之间的恶性竞争
在如今的手机互联网时代,人人皆媒体,网络信息不断冲击着传统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一家独大的局面,为了能在经济市场上占领一席之地,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部分媒体为了一味地吸引关注,博取受众眼球,忽略了先事件后新闻的原则,至新闻的真实性于不顾,只在发稿速度和新闻内容上下功夫,力求能在爆款和时间上抢占先机,选择相信新闻摄影工作者,从而没有追索新闻来源,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导致虚假新闻摄影报道的出现。
(二)稿件审校把关及社会处罚制度不完善
新闻摄影报道区别于一般的文字报道,图片蕴含的信息量及图片背后传达给受众的可解读的线索及信息很多,不同的受众能从图片本身解读出各种不同的观点,因此,在新闻摄影报道的把关上就极其重要,很多媒体并没有设置独立的图片编校岗位,完全由一般的文字编辑进行审校,当一些图片存在失实情况时,由于业务能力或对图片的敏锐度不够时,往往不能被发现。目前我国对新闻摄影报道失实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导致了新闻摄影报道失实后没有明确的惩罚,大多媒体以扣发绩效或调离岗位进行处理了事,并没有完善的处罚机制,让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新闻摄影工作者为了爆款和流量铤而走险。此外,社会监督不完善,受众举报制度及举报路径不明确,部分媒体单位“护短”和“家丑不可外扬”的行为,加大了新闻摄影报道失实的出现。
(三)新闻摄影工作者职业素养不高
从国内的新闻院系到媒体从业单位,对于新闻摄影的教育学习,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重业务和理论能力的培养,而轻视了对职业道德的教育,使得新闻摄影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参差不齐。由于职业道德水平无法量化,许多新闻院校的教育缺少这样的课程。媒体在招生考核的过程中更是存在重业务轻道德的现象。在技术壁垒和信息鸿沟不断缩小的今天,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公民记者的涌现,许多没有受过专业新闻教育的公民也在从事信息生产工作,使得伦理道德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失实新闻报道更容易发生。
三、解决新闻摄影报道出现伦理道德缺失及违背法律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新闻伦理道德观
近年来,新闻行业处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向新媒体、全媒体的转型发展时期,新闻摄影工作者的观念受到了一定的影像。加强新闻摄影工作者的新闻伦理观念体系的创建,设立图片编校岗位,定期对摄影记者和图片教人员进行培训,帮助新闻摄影工作者将正确的新闻观念牢记于心已成为当下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让摄影记者在拍摄新闻图片时不在为了画面效果而充当导演;在处理图片时不在为博取受众眼球而移花接木;在图片新闻发布时不在一味地追求爆款而扭曲事实……使正确的新闻伦理道德观念在新闻摄影工作者中得以展现,减少新闻摄影失实报道的发生。
(二)促进媒体间的良性竞争
当今网络新媒体的时代,各媒体间都有着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要想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有一席之地,不能只在发稿速度和爆款新闻上恶性竞争,而应该是在保证新闻报道质量、新闻真实性和遵守正确伦理道德新闻观念的前提下再去追求速度与爆款,才能有效的减少新闻报道失实的概率。在当下,要合理优化新闻摄影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应在冲破传统体制束缚、完善资本运营、突破技术瓶颈、谋求内容创新等方面的下功夫,从而不断完善媒体职能机制,提高媒体的公信力,促进媒体间的良性竞争,实现新媒体时代媒体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健全完善媒体行业的法律法规
由于新媒体发展速度的过快,暴露出的许多问题都是过去的法律法规所不能覆盖的,让一些新闻摄影报道无法可依或者违法成本过低,让不实新闻摄影报道滋生,在损害了媒体公信力的同时,更是欺骗了大众,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对此,健全和完善媒体行业的法律法规,应当立足于媒体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完善和制定出覆盖面广和延伸性强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对媒体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让媒体管理的执法工作有法可依,对新闻摄影虚假报道或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的相关报道行为实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提升法律的威慑力,从法律层面规范媒体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结语
在新闻媒体激烈竞争的当下,不断提高新闻摄影工作者的伦理道德观念、促进媒体行业间的良性竞争、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效阻止和减少张冠李戴、偷梁换柱、事实造假等虚假新闻摄影报道的产生,从而提高媒体的公信力,让新闻摄影报道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作者单位: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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