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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3名古稀老人感受到检察温度
  本报讯(通讯员 杨光琼)“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对我们进行了救助,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暖,也让我们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对遭受诈骗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3名70岁以上老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向被骗的被害老人送去检察温暖,领到救助金的被害老人激动地对检察干警表示感谢。
  此次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来源于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乡村振兴局联合签订的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协作机制,这是该院与县乡村振兴局签订机制后,收到的首条司法救助线索。3名老人系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冒充供电局工作人员流窜至镇远县一些村寨,选择居住在较为偏远的农村陈旧房屋且子女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为作案目标,以更换老化电线为由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通过以零换整的方式用假币共骗走3名被害人1.2万余元。
  接到线索后,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深入当地乡政府、村委会以及3名被害老人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3名被害老人所住地都为镇远较为偏远的村寨,有两名系建档立卡脱贫户,其中王大爷还是五保户,膝下并无子女,且长期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李大爷也80岁高龄,其配偶是残疾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严大爷也属于生活困难群众。3位老人被骗的钱都是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了好久才存下来的养老钱。案件发生后,苏某某未对几名被害老人进行足额赔偿,3名被害老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经常唉声叹气、自怨自艾。
  经调查核实后认为三名被害老人符合救助条件,镇远县人民检察院遂决定对3名被害老人开展司法救助,老人们收到救助款后激动不已,对检察官说:“这原本不是什么大案子,但对我们这些老人来说却是一件大事,以后我们会用好这笔钱,好好地过日子,不再上当受骗。”
  近年来,针对农村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诸如冒充“熟人”诈骗、假钱换真钱诈骗、祛病消灾诈骗等等,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针对性也越来越强,让农村老年人防不胜防。办案检察官提醒,农村老年人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贪图小便宜,家里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多关心、照看父母,多提醒老人注意事项。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更加重视和关心、关爱农村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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