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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社会治安刑事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陈芳)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对危害社会治安的11件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有5件危险驾驶罪、1件盗窃罪、2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件强奸罪、1件寻衅滋事罪、1件集资诈骗罪。
  此次集中宣判,共13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共判处罚金人民币52.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992万元,责令退赔42名被害人、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032.6159万元。此次集中宣判,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及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充分展现了法院发挥的审判职能作用,体现出清镇市人民法院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鲜明立场和决心。
  下一步,清镇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动落实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点治理、防范治理的基本原则,继续深入推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涉及毒品、盗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加强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为清镇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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