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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履职 坚持除恶务尽
汇川区检察院九龙医院办案组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
■ 记者 贾华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公布了关于通报表扬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九龙医院办案组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
全力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3月初,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派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张夏晖,主动介入李某、林某明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侦办。检察官通过阅卷、与侦查人员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熟悉了案件基本情况,掌握了案件侦破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地收集、固定证据,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2019年3月底,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以李某等35人涉嫌诈骗罪向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鉴于本案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天喜为组长、检察官张夏晖、林仁华;检察官助理杨寰宇、文思翔、周玮、陈安妮、杨成旭为成员的办案组。
审查150余册卷宗全面掌握案情
办案组成员一方面认真、仔细地审查150余册卷宗、几十张视听资料证据,全面掌握案情。另一方面,结合各犯罪嫌疑人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针对性地拟定讯问提纲开展讯问,依法批准逮捕32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3人。随着案件工作力度的加大,公安机关对陆续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请该院批准逮捕。
2019年10月底,公安机关以李某、林某明等62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9月,李某、林某明等人出资成立了遵义汇川九龙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医院经营过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医院先后招揽潘某伟、袁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大量以虚构、夸大病情,虚假诊断治疗为手段的诈骗、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林某明等人为首要分子,陈某、袁某等人为骨干,程某中、李某惠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41名被告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经审计,从2014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对6510名被害人的财物实施侵害,非法敛财50532471.59元。经对报案的476名被害人进行查证,其中被诈骗389人,涉案金额6127799.61元;被敲诈勒索 87 人,涉案金额1255737.72元。
2020年4月29日,该院以李某等41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入职时间不长、地位作用较低、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的朱建翠等2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对该院提起公诉的41名被告人全部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采纳了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判决后,李某等人不服判决,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各罪犯正在监狱服刑,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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