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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检察院“四提升”做实做优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 通讯员 钱晶晶 何琳
  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精准监督理念,以民事检察能动履职为切入点,常态化做实做优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在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上主动作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深层次问题助力社会治理,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积极回应了社会期待,也彰显了民事检察司法温度。
  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借助“外脑”“数据强检”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用好民事专家咨询平台等“检察智库”,借助专家的“外脑”智囊作用进一步拓展办案思路、突破疑难问题。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公开听证,助力办案提质增效。此外,以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质效,通过民事智慧监督平台和法院裁判检索系统,开展虚假诉讼线索甄别排查。
  期间,该院主动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大数据监督路径,该院设计的“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监督模型”获遵义市检察机关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并得到了推广适用。
  强化依职权监督履职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落实“五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聚焦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主动走访住房公积金部门了解摸排线索。在办案中坚持用足用好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梳理案件的关键节点,在综合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强化分析研判,科学制定调查方案,协同运用多种调查方式锁定关键核心证据,逐步掀开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面纱”。
  同时,该院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沟通,有效形成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发现虚假诉讼线索,依职权予以监督。办理了以虚假诉讼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民事监督系列案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1件,均得到人民法院的采纳。助推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办案经验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作为经验交流,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刑民协同履职典型案例。
   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多元化预防、化解民事纠纷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中,始终坚持以精准监督为引领,以精品案件意识为导向,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提升民事检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过程中,找准案件切入点,在“精”字上严要求,在“准”字上下功夫,能动履职延伸监督触角,有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该院办理的田某明申请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案,经审查发现该案导致当事人诉求不满的关键证据,即鉴定评估报告存在多个瑕疵问题,遂依法向鉴定评估机构发函要求进行说明,并组织该机构参加公开听证,最终促成该案的化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了监督。
  同时,针对鉴定不规范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鉴定机构采纳建议并积极整改,取得了良好的办案质效。办理的许某健康权纠纷支持起诉案,针对导致当事人受伤的主要成因,即案涉区域存在废弃线缆未清理和架设线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向供电管理及行政统筹管理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强化行业部门“联管共治”,加强电力设施上通信电缆挂设不规范的清理工作,促进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并形成了长效机制。
  该案的办理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立体监督优势,践行由个案办理延伸至“行业治理”的监督理念,通过“支持起诉+源头治理”的监督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支持起诉为民纾困解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延伸监督触角,丰富支持起诉方式,与播州区司法局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开展,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当事人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为特殊群体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2021年以来,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农民工、精准脱贫户等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的支持起诉案件31件,为寻求诉讼救济的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有力保障了39名特殊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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