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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熊瑛)为切实开展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宣传工作,5月15日,贵阳市南明区法宣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14家单位(部门)在贵阳市青云路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活动。
“小同志,有个事情咨询一下啊,我之前买了个房子,但是最近听人说这是老房子了,产权还有一二十年就到了,这花了我一辈子的积蓄,这咋办啊?”“阿姨不要急,这在咱们民法典里面就有明文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你看我们身后的这个大屏幕,现在正好在播放有关住宅产权的动漫,您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现场咨询人员络绎不绝,法律顾问耐心解答每个问题,工作人员及时引导,并告知平时也可以到设立在辖区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南明区推出了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各村(居)法律顾问每周会到司法所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2022年以来,南明区司法局结合“一圈两场三改”,推动司法所升级改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构建全覆盖式调解网络,运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致力于打造“15分钟法治便民服务圈”,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增强辖区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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