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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院:强化检务督察提升监督质效
  ■ 通讯员 张元清 童钰吉
  去年以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引领推进落实、促进提质增效、服务保障发展”的作用,对检察办案、检风检纪、“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等开展全覆盖督察,促进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整体提升。
  立足“三个明确”督察监督更有力度
  建制度明规范。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建立《遵义市检察机关执法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等督察工作制度,为督察履职活动提供规范指引,全面实现督察事项案件化办理,形成督察事项卷宗化管理,确保督察结果获得良好成效。
  成合力明机制。该院探索形成“检务督察+内设机构督察员+业务部门”的横向工作机制,延伸检务督察监督触角,围绕案件办理质量、涉检察履职信访线索、国家赔偿案件等重点监督内容,与业务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配合,使监督力量互相补强。
  促联动明方法。该院持续构建遵义市两级检察院“上下一体联动监督”的纵向工作格局,推动基层检察院形成互融共通一体化的督察模式,建立全市检察机关“督察人才库”,以市检察院统筹督察或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督察等方式开展内部监督,纵向补位对下监督,破解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空转”、内部监督“薄弱”等难题。
  围绕“三大主线”督察监督更有成效
  围绕党务监督主线,促政治责任落实更有力。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落实,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清单,督促“关键少数”知责、明责、担责;聚焦“第一议题”贯彻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落实情况,建立督办事项清单,督促“责任主体”执行不偏向、贯彻不变通、落实不走样。
  围绕业务监督主线,促司法责任落实更到位。该院聚焦司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律师代理案件动态监测情况以及检察职责履责监督问题清单,督促检察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聚焦防止干预“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建立“三个规定”应知应会60问以及记录报告情况分析研判清单,督促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
  围绕事务监督主线,促管理责任落实更有效。该院聚焦防风险排隐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抓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督促把苗头隐患遏制在萌芽阶段;聚焦内部管理规范化,建立内部审计监督重点清单,对7个基层检察院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推动修订完善制度21个,优化业务流程51项,督促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落实“三项坚持”督察监督更有震慑
  坚持督查督办抓落实。对监督中发现的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等问题,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坚决以“督查通报”“检察长督办令”“提醒函”等形式进行督办,构建“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的闭环督察模式,做实溯源治理,助推工作质效提升。
  坚持纠正偏差促整改。始终强化“扬鞭促改”“以督促治”,该院对督查发现以及政治督察、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实现“治当下”与“谋长远”相结合,推动普遍性问题实质性解决、风险性问题机制性预防。
  坚持问责从严强刚性。始终坚持全面从严,刀刃向内,该院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组织对被追责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反思”“反问”,常态化抓实警示教育,彰显监督问责刚性,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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