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未设置逃生窗口 晴隆县两家单位被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梅书贵)为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近日,晴隆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检查时,发现晴隆县鸡场镇小太阳幼儿园、晴隆县祥源宾馆2家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金属栅栏内部未设置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
  晴隆县鸡场镇小太阳幼儿园存在隐患,全部外窗共有42道,设置不可开启封闭金属栅栏的外窗有19道,该场所设置不可开启封闭金属栅栏外窗数量占总外窗数量比例为45%,构成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晴隆县鸡场镇小太阳幼儿园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晴隆县祥源宾馆存在隐患,全部外窗共有13道,设置不可开启封闭金属栅栏的外窗有13道,该场所设置不可开启封闭金属栅栏外窗数量占总外窗数量比例为100%。构成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贵州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晴隆县祥源宾馆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