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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黄金分割点 提高债务清偿率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办理新路径
南明区人民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办理团队。

  ■ 记者 贾华
  通过预审查、立案受理、债权人会议等流程后,法院、管理人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寻找到一个较为理想的“黄金分割点”,旨在法律框架下平衡相关各方关系,调动债务人还款积极性,保障债权人利益,最终达到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目的。这就是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中,探索出来的一种新型“南明模式”。
  积极探索:摸着石头过河
  记者从南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3年2月7日,该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试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的办理。
  说起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的背景,南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韦娟说,其初衷之一是为了妥善集中处理个人债权债务关系的现实需要。
  “我院2022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222件,其中首次执行案件数15249件,终本结件8217件,执行终本案件占比为53%左右,部分案件在不能全面清偿的情况下,只能长期滞留在执行程序中,处于执行僵局的境况,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无法得到有效处理。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制度设计和探索,能够给符合条件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依法清偿、彻底终结的可能性。”韦娟所提到的“依法清偿、彻底终结”愿望,就是南明区人民法院申请试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良好愿望。
  根据我国现行的强制执行程序,基于对效率的考量,由先采取法律措施的债权人取得优先的受偿顺序,对于资可抵债的案件,所有债权人均能获得公平清偿,但是若债务人资不抵债,同等性质不同债权难以得到公平清偿。此时,若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程序,将有利于使各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
  再者就是诚实信用债务人重获新生的制度期待。债务人负担债务的原因多样,对于因企业法人已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已经破产,对该企业法人负保证责任、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导致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在社会生活中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普遍存在。
  “这对于诚实信用的债务人来说,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程序给其提供了一项新的制度选择、一项新的债务清偿方案、一种重获新生的现实期待。”韦娟说。
  调查研究:先行先试出新绩
  为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南明区人民法院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
  办案团队加强与本院执行局的沟通交流,探讨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可能性、可操作性、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加强对其他省市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类似具体制度的调查研究,如对各地法院相关制度、裁判文书、新闻稿进行梳理分析、搜集整理相关论文,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初步构思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制度的设计方案,并向已开展相关工作法院的工作人员咨询制度设计和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寻求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南明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与上级法院保持沟通交流,研判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的可能性以及具体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
  2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试点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工作”。4月13日,南明区人民法院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工作。
  南明区人民法院作为贵阳市辖区受理破产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一直坚持守正创新。
  “为充分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探索符合我省省情及地区特色的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机制,我院于4月13日裁定受理张某某、陈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偿两案。4月28日,用时16天顺利审结这两起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案件,这标志着我省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进行了首次司法实践探索。”通过对这两宗案件的成功执结,负责主审这两宗案件的韦娟、一直参与办案的永乐人民法庭庭长鲁迪、法官助理王晶,她们心里流露出一丝欣慰。
  三大法宝:夯实队伍提质效
  为更好地办理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南明区人民法院探索出了“三大法宝”。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队伍建设。首先是健全领导机制,全面整合院内优质资源,搭建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工作领导组织架构,成立个债集中清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工作。夯实人才队伍,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从执行局、审判团队抽调年轻法官组成合议庭,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为推动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提供人才保障。积极争取支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指派清算与破产庭法官下沉南明区人民法院,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工作给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规范审查标准,提升审判质效。建立“预审查”程序,对执转案件进行预审查,特别是对适格债务人进行严格筛选,确保适用个人债务清偿程序的债务人不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符合“诚而不信”的案件受理标准。通过严格适用范围,扎牢审查受理关口,坚决杜绝债务人意图借此程序逃废债务,有效防止制度异化。规范制度先行,在充分学习借鉴台州、温州、深圳等地法院先进经验,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及地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南明区审判执行实际,开创性地制定了执行转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审查的实施意见。优化办案程序,针对个人债务清偿实际,压缩债权申报期限,以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为原则,对个债清偿程序进行优化简化,降低案件办理成本,为个人债务清偿提供更为简洁、快速的救济程序。
  创新工作方式,“执个”有效衔接。优化“执个”衔接机制,完善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程序衔接机制,加强执行局与“个债”合议庭的协同联动,推动建立“个债+执行”跨部门合议庭,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强化信息共享,在案件预审、受理和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执行部门在财产线索排查、消除程序推进障碍方面的“信息化”与“强制性”优势,探索建立“执个”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工作模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统一思想认识。对“执个”工作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凝聚队伍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公正高效地推动个人债务集中清偿。
  试点见效:成功执结“样板案”
  截至目前,南明区人民法院已审结两起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两起案件的结案效果都令相关各方较满意。
  据鲁迪剖析,这两起案件有其共同特点:债务人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债权人均表示同意。仅在该院有生效案件,且无诉中案件。债务人积极配合,愿意偿还债务,债权人对债务人评价正面。以全票方式通过重整计划和签署和解协议。提倡积极清偿债务,仅涉及利息减免。化解多起执行积案,合并清偿生效未执行案件。
  “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制度,法院主动作为,将债务人的多个债权债务关系进行集中性、概括性的清偿。将生效未执行案件纳入清偿范围,节约了当事人的执行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推动了执源治理。将执行案件中的终本案件纳入清偿范围,搭建债权人公平受偿的平台。实现了从单一案件处理到多个案件公开、集中、公平清偿,打破了执行案件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还调动了债务人还款的积极性,提高清偿率。”鲁迪说。
  审判执行成效:贵阳基层法院一类地区第一
  据南明区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介绍,2022年,南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878件,其中新收案件34242件,同比下降31.96%,结案34657件。审判执行绩效持续保持贵阳市基层法院一类地区第一名。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打造以‘老法官之家’精品调解团队为抓手的‘1231’诉源治理‘南明模式’,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舒子贵说。
  据了解,2022年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5003件,其中新收案件18566件,推送调解案件17364件,调解成功8303件,调解成功率51.76%,同比上升23.8%,近三分之一的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得以快速成功化解。
  设立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搭建专业审判团队。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审判职能,探索完善“法院主导、属地参与、政府配合、多元调解”的协调化解模式。积极开展“黔山雷暴”、涉民生、涉“六稳”“六保”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及时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下一步,南明法院将在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工作中做到大胆探索与审慎推进并行,不断完善案件办理操作指引和具体工作规程,真正发挥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制度功效,为大量‘执行不能’案件提供制度性退出方案,为‘诚而不信’的债务人提供恢复正常生活的可能性,为长期未获清偿的债权人提供公平受偿的机会,为我省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提供素材和样本,为全省建立统一的个人债务集中清偿制度贡献南明经验和南明力量。”舒子贵说。
  【法官析案】
  针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韦娟感触颇深。
  “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是以意思自治为前提,以债务人诚实信用、债权人公平受偿为基础,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按照执行和解、参与分配、信用惩戒等制度,在对债务人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债务人的多个债权债务关系进行集中性、概括性的清偿、执行,形成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方案,以达到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诚信债务人信用修复和债权人公平受偿的目的。”韦娟说。
  韦娟进一步剖析,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既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又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对健全完善法院执行案件有序退出机制,推动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试点过程中,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一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即以执行和解、执行分配、信用惩戒制度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案件推进的法律依据,坚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审慎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在执转‘个债’程序中,积极向当事人释明,充分尊重债务人及所有债权人的意见;三是集中清偿的债权范围为生效可执行文书。对未经法院判决或司法确认的债权债务进行调查、甄别、披露;四是债务人诚实守信。个人债务集中清偿的意义之一是促进诚信债务人重生,以债务人诚实信用、债权人公平受偿为基础;五是防范及打击逃废债。严格审核程序,防范债务人借此程序逃废债务,有效防止制度异化。”韦娟说。

  记者手记
  铁律下的温情
  法律是如铁般冰冷的,但法官是有温情的。
  在一宗宗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南明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彰显出在铁律之下合法、合理与合情的交融。
  “在办理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案件债务人陈某某的过程中,每当我看到90后青年陈某某那种勇于担当,60多万元的债务压在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头上,可想而知他的压力有多大。同为90后,我感同身受,如果有这样的事情落到我身上,我都会感到难以承受。我每次见到他都很揪心,都被他那种勇于担责的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这是办理陈某某案件的法官助理王晶的真实感受。
  债务人陈某某,是一个90后小伙,现年30岁。今年初,他接到南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来到法院后他才得知其父生前涉及7宗诉讼生效判决案件,债权总额达60多万元。已经在事实上继承了其父遗产的陈某某,成了这7宗案件法理上的债务偿还人。
  “得到这个消息,我当时就崩溃了,这么多债务,我哪有能力还啊!”从小未经历过风浪,人年轻涉世不深,没有处理过大事的陈某某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脑袋嗡嗡作响,“当时寻短见的心都有了”。
  法院通过拍卖陈某某合法继承其父的房产后,金额仍然不够偿还债务。陈某某又想方设法继续还款,最终将父亲遗留下来的7宗案件所涉债务本金全部还清。
  “我每次来到法院,法官都轻言细语地开导我,关心我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帮助我设法把父亲的债务还清了,感谢法官对我的真情帮助。现在父亲的债务全部偿还清了,我的‘限高令’也被解除,我总算无债一身轻了。”陈某某说,他现在没有了住房,暂时寄居在朋友家中,奶奶也去投靠姑姑去了。“虽然暂时居无定所,但我心里却非常坦然踏实。”
  由于此前陈某某有“限高令”在身,找工作受到一些阻碍。现在他对营养师这一职业比较感兴趣,并且已经通过了营养师资格考试,他将重新找一份工作,重整旗鼓,重新踏上生活的新征程。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审查,办案法官全部掌握了陈某某及其父亲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等情况后,该案由副院长韦娟担任审判长,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法与情的交融,在合法、合理、合情之中找到接合点进行审理,最终采用以和解方式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偿,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和很多‘诚而不信’的债务人相比,虽然陈某某年纪轻,却显示出了他非同寻常的责任与担当!”南明区人民法院永乐人民法庭庭长鲁迪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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