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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访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齐

  ■ 通讯员 汪怡潇 记者 龙立琼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探索出的“五化五快”机制对全省金融案件审判带来哪些启示,有什么借鉴意义,记者对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齐进行了采访。
   法制生活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探索出的“五化五快”机制解决了当前金融类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哪些痛点问题?
  周齐:
近年来,绿色金融产品井喷式涌现,产品创新层出不穷,而司法实践面临案多人少、法律更新赶不上绿色金融发展的矛盾和压力,为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权威性,助力贵州绿色金融经济发展,省高院于2017年10月批准在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了金融法庭。
  通过五年多的实践,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探索出了“五化五快”机制,有效破解了金融案件立案送达难、审理周期长、执行效率不高、人案矛盾突出等痛点堵点问题。比如,针对立案难,依托“贵州法院金融一体化平台办案系统”,将涉诉信息录入、诉状生成上传等关键立案要素操作权限下放至金融机构,打通法庭与金融机构两端的案件数据流转壁垒。金融纠纷发生后,金融机构在电脑客户端直接批量导入案件信息,金融法庭通过线上比对还款逾期时间、尚欠贷款本息确认时间等核心要素后,对案件要素齐全的实行登记即立案,对要素缺失的则要求限期完善后提交再登记立案。日立案最高可达500余件,平均立案周期从3天缩减至1天。再如,针对人案矛盾的问题,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法官人均受理案件2000余件,如按照传统的方式办案,难以胜任,但通过“标化速裁”机制,固化金融案件办案流程,形成立案、质证、开庭、裁判文书一键生成的速裁机制,极大限度缩短了审理周期。又如,以前执行在院本部执行局办理,按顺序排队很慢,针对这一问题,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在金融法庭成立了金融类案件执行大队,对金融类案件的执行进行“精准分类”,对与案件无关房屋、车辆、股权等需线下查封扣押处置的,由审判法官交叉执行,其他案件依法采取查封账户、房屋、车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了金融类案件的“快审快执”。
  法制生活报:“五化五快”机制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什么作用?
  周齐:
通过高效率、专业化的审判,依法压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依法引导投融资脱虚向实,为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和金融领域系统性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合理平衡金融机构与企业债务人、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既充分考虑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在诉讼能力上的差异,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引导金融消费者增强投资风险意识,依法保障金融机构正当权益;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加强诉调对接,减轻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的诉讼负担;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保险业务、涉及担保、抵押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合理规避风险;健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府院联动延伸司法服务预警防控各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法制生活报:在办理金融类民商事案件中,法院如何做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周齐: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抓实抓好。
  在办理金融类民商事案件中,人民法院通过创新和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优势,赋能提升办理金融案件的质效。打造金融审判专业化队伍,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创新能力强的审判人员充实到金融审判岗位;掀起学习革命,坚持问题导向,以常态化学习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统一裁判标准,对于传统金融案件实现要素化审判,达到裁判标准的统一,对于新类型的金融类案件,加强类案检索,做到类案类判、同案同判,追寻公正和效率的最佳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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