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分类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义: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诉被告冯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112民初104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