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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检察院三举措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讯(通讯员 俞懿烘)近年来,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监督,使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检察办案流程。2022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司法规范化检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43件次,通过外部监督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促进了规范司法、公正司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保障。该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规定》,督促各业务部门注重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水平,着力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以各业务条线的“办案活动基数”为目标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注重工作实效,突出监督重点。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危险驾驶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等拟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将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以“不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保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平公正处理;邀请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检察建议制发、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办案环节,有效助推检察履职到位,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如该院办理的“榕江县烈士陵园周边环境治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全过程,采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宣传报道,提升工作影响力。该院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与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工作简报、经验材料、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司法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社会公众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助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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