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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算命实施诈骗三人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罗钧 记者 罗翔)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算命进行诈骗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亮、张某全、张某妹等3人一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2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亮、张某全、张某妹与罗某毅(未到案)、黎某平(另案处理)、陆某英(另案处理)等人在独山县百泉镇、井城街道、上司镇、麻尾镇等地,由李某亮或张某全假扮“算命先生”,其他人做“托儿”招揽路人,通过“算命先生”虚构算命对象有“血光之灾”等厄运,之后以替人改命、逢凶化吉、出售改命符等方式合伙骗取他人钱财,骗取了22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4328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亮、张某全、张某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涉封建迷信类诈骗案件中,骗子往往用“算命、看相、看风水、看病消灾”等为借口,有预谋地表演“请君入瓮”,套取被害人信息加以利用。广大群众一定要远离迷信、相信科学,不要轻易将家庭情况透露给陌生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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