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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履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编者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食品安全与青少年茁壮成长息息相关。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到学校开展检查、立案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举措,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校园食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望谟县检察院: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李晓蕾)3月21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与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麻山镇中心小学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操作间、洗消间、食堂库房等硬件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卫生情况,详细了解原材料采购管理存放、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及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事项。
  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把好校园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口,科学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同时,继续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监管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普安县检察院:
  深入学校督导食品安全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谭贤)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堤坝,3月23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普安县青山镇智华中学、青山中学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详细了解了学校的用餐人数与师生的用餐管理、食品原材料进货等方面的情况,实地查看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对食品原材料管理存放、食品留样、餐用具消毒保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校园周边食品和治安安全状况进行督导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是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关乎下一代身心健康,学校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向学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健康。”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督导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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