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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全力服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
  ■ 通讯员 汪怡潇 记者 龙立琼
  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抓手,对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全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意义。近日,省高院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关于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提振市场信心,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构建新发展格局,法院大有作为。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大力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断提升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最大程度压减当事人办案办事跑法院的次数为目标,以诉讼服务质效评估3.0指标为牵引,强化审判流程管控,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紧紧围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机制,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深化命案防控治理,持续深化“禁毒大扫除”工作,加大盗窃案件预防打击工作力度,强化对“民转刑”案件的研判应对,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持续释放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稳定红利”。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持续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行为,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招商引资协议纠纷,推广商事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举措,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不断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农”领域纠纷,促进城乡经济循环。依法审理涉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各类商事纠纷,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助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开展涉“三农”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推动投资加快增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投资犯罪行为,加大对强迫交易、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惩处力度。妥善审理因投资引发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及时受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案件,依法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正确审理涉及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等行政案件,依法纠正对各类投资主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为。妥善审理涉及项目建设年活动、重大项目“百千万”专项行动、新基建三年行动、“东数西算”工程重点项目、城市拆迁更新改造及能源稳定供应等的案件,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工程推进有力。
  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三合一”归口审理,立足司法职能积极参与乌江、赤水河流域污染整治以及磷、锰污染专项治理,妥善审理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绿色金融、传统村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各种新类型案件,充分运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打造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贵州高地,助力绿色经济快速发展。
  深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加强破产案件立案审判工作,升级完善“贵州智破云平台”,优化破产流程,加强破产保全制度落实,深化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健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探索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诉前调解,进一步推动健全破产企业持续经营和整体转让、企业重整等制度机制,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促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商业标志、地方特色农业、数据产业以及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法治环境。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和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调整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探索升级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机构,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升社会创新活力。
  紧扣民生热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事关民之所盼、民之所需、民生大计。此次制定的《意见》,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之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加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相关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力度,依法稳妥处理房地产有关合同纠纷,坚决依法惩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深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服务保障促进地方政府债务及地方城投公司债务依法妥善化解。依法规范金融创新,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金融交易行为,依法否定其法律效力,引导金融资本“脱虚向实”,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助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大服务保障促进消费工作力度,依法加强消费者在食品药品、预付式消费、直播电商平台、快递及出行等领域消费纠纷中的权益保护,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依法保障生产经营者权益,引导生产经营者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获得竞争优势,促进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依法服务保障“黔菜黔酒联动”促销费活动、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诚信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为经济增长提供持久动力。
  稳住中小微企业就业规模。服务保障实施提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帮扶行动,推动落实阶段性减免房产租金等助企纾困政策,公平公正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拓宽融资渠道。依法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依法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准确把握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审判工作要求,依法合理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推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推动健全新业态用工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深化“两拖欠”综合治理。依法支持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建设,加大房地产、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努力做好拖欠项目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综合运用府院联动、绿色通道、执行专项行动、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两拖欠”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进一步做好涉“两拖欠”案件信访工作,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公正高效化解现代物流快速发展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平等保护物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处物流领域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纠纷、物流企业融资纠纷、物流企业与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等,健全涉物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降低物流纠纷解决成本,为稳物价提供有力支持。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药物试剂、防疫物资供应调度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农村地区药品等救治物资需求,加大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力度,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
  大力提升法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意见》就提升法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作出了安排部署。
  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水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抓好结案均衡度,统一裁判尺度,狠抓办案质效提升,充分发挥法院裁判的规范、引领、指导作用,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服务保障。
  增强服务人民群众能力。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平台、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功能,更好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多元共治格局,做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法院队伍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将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向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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