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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绍荣、王敏:
  本院受理的(2022)黔0112民初3527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黔0112民初3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503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黔0112执恢85号
  吴 洪 英(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520102197006160024):
  本院在执行万本静和吴洪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多次与你联系,但无法通知你到庭,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评估、拍卖)等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内容为责令你履行(2019)黔0112民执3904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2022)黔0112执恢30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裁定内容为冻结、扣划你银行存款175800.00元及相应利息或查封扣、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2023)黔0112执恢8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内容为评估、拍吴洪英名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8号中天世纪新城六组团H2栋2单元2层负1号(不动产证书号:贵阳市Y13109684)房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8号中天世纪新城六组团H2栋2单元2层负1号房屋的所有人及实际占有、使用人于2023年4月17日前迁出该房屋。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联系本院。到期拒不履行腾房义务的,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并强制开锁予以腾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上述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减资公告
  德江县聚缘鑫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62633733273XP,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进行减资。出资人决定将本公司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减至壹佰壹拾万圆整人民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见报后45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减少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13885672373
  德江县聚缘鑫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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