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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达1.83亿元!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累计查办案件2.09万件
  本报讯(记者 左春林 陈龙)3月14日,记者从2023年贵州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将主要对外通报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内涵、介绍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公布贵州省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等。
  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扎实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聚焦公平竞争,着力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全面落实“严管”要求,强化监管执法,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共促消费公平”,维护消费者权益。一是守护市场公平。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组建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查办垄断案件5件,罚没600余万元;组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实施经济制裁6408万元,为企业减负1.24亿元。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混淆行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39件,罚没金额495.62万元。严打传销行为,查办网络传销案件28件,捣毁传销窝点217个。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综合运用违法典型曝光、失信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突出教育和警示成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震慑畏惧。全系统查办案件2.09万件,案件总值9350.66万元,罚没金额1.83亿元。
  聚焦风险防范,着力强化消费安全监管。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突出抓牢风险防范化解,保护消费安全。一是着力守护食品安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和风险治理,处置安全隐患4.97万余起。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查办餐饮食品案件1597件。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5.15万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03%。严厉打击酒类市场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侵害消费权益等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办酒类案件500件,处罚没款1500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49件。二是有力守护药品安全。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675件、同比增长15.89%,其中查办的1件货值金额7600万元生产销售假药案件,被国家药监局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表扬。三是有力守护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办违法行为2884起,处置安全隐患9765条,特种设备检验率保持在98%以上,全省连续30个月未发生人员伤亡特种设备事故。四是有力守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目录涵盖15个大类224种产品,较上年增加2个大类24种产品,监管覆盖面和精准性进一步扩大。运用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监督抽查模式,抽检烟花爆竹、化肥、电线电缆等产品生产企业1679家2297批次产品,问题产品发现率3.78%。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一是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培育放心消费创建项目79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公示消费投诉信息17期;完善在线化解消费纠纷机制,在线化解消费纠纷企业(ODR)达503家;启动“放心消费无假货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3751家,无理由退货6.7万件,退货金额3424万元。二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12315平台办结投诉举报43.98万件,办结率99.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77余万元,并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一般食品、酒、餐饮、交通工具、通讯产品、销售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行业开展了针对性的监管和整治。三是维护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一年来,开展网络监测41.4万个次,向我省各地市场监管局推送涉嫌违法信息1170条。其中,立案查处19件,督促相关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电商整改、下架违法商品信息793条,列入异常经营名录37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321条。与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84条,责令整改网站292个,提请关闭网站36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368个。开展网售“一老一小”用品抽查185批次,查处网售“一老一小”用品质量案件8件,“三无”外卖案件5件,“三假”直播案件2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案件165件。四是深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共查处违法广告808件,罚没款1393万元。深化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2年9月以来对医疗美容行业无证行医、虚假宣传、广告违法、价格违法、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共立案调查265件,结案184件,罚没款372.006万元,补税及加收滞纳金1035.79万元,规范了医疗美容行业的诊疗服务和营销活动,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五是牵头高效推进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百日行动”,检查涉旅游市场实体4001家次,打击虚假宣传、价格违法、引诱、欺骗游客购物等涉旅违法行为,查办涉旅案件429件,罚款160.35万元。六是发布消费提示。在元旦、春节、五一、“6∙18”、国庆、“双11”等重要节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7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七是构建消费维权大格局。一年来,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23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开展了文化、旅游、房地产、客运、快递、电信服务、进出口商品、金融市场等领域整治和规范执法行动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动,多维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同构社会共治的“大市场”“大消保”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3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感到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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