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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的“木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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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的“木兰花”
——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
■ 通讯员 韩晓 记者 赵中行
“水城检察院,迎旭日而诞生,得天地之灵气,有荷之风骨,山之脊梁,水之柔情。”作家金永福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创作的《水城检察赋》,表现了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的高尚品格。
志有所向,行有所依。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的女检察官们,用忠心赤胆阐释了荷之品格、水之柔情,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让“家国情怀、善良博爱、勇敢无畏”的木兰精神之花在凉都大地精彩绽放。
“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成立于2022年3月,由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艳挂帅,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领两名业务熟、素质高的女检察官助理以及两名女司法警务助理组成,主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过程中,该团队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双向保护的理念,不断提升“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工作的温度、厚度和广度,用法治之光照亮孩子成长之路。
做迷途“羔羊”的监护人让“检爱”有温度
2021年3月的一天,17岁的陈某放学回家,看见父亲因修建房屋问题正与邻居扭打,气不过的他冲上前帮父亲,结果导致邻居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案件发生后,时读高中的陈某陷入了泥潭,感觉天上的太阳都变得灰蒙蒙的。也从那天起,陈某再没去学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是将陈某送入铁窗,还是让陈某回归教室?”这是当时“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面临的两难抉择。经多方了解情况,“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结合案件事实,从法理人情出发,最后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认为陈某虽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但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故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拟对陈某作不起诉决定。
到了宣布不起诉决定那天,检察官对陈某说:“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不要让短暂的乌云遮挡住未来的希望。”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与陈某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其学习动态与生活状况,同时开展帮教和法治教育工作。
2022年高考成绩放榜,陈某考了586分,被新疆政法大学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陈某妈妈给“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打去电话,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谢谢检察官们!”
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感谢声,“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的检察官们会心地笑了,因为她们播下的法治“种子”开花了。
据统计,自“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1+N”立体化救助模式,与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形成联合救助机制,共对23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帮助2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家国情怀,是法网柔情,更是一份无怨无悔的致善大爱。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扬帆起航,让身心受损的未成年人再次绽放笑容,是‘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我们对崇尚法治、追求卓越、勇于攀登、乐于奉献的水城检察精神的最佳诠释。”赵艳说。
做茁壮“幼苗”的守护人让“检爱”有厚度
在未成年人保护持续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下,新时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亦面临攻坚克难、不断拓展的新挑战和新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概括为“1+5>6=实”,检察机关肩负着以司法保护推动和落实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的特殊使命。
在开展涉及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中,“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探索“里外”结合工作模式,既在办理案件中梳理线索,又在外出办案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实现同步监督、全过程监督,促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年春季开学时,“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在开展公益诉讼摸排工作时发现,水城区猴场中学大门紧闭,学校后面的泥巴小路却异常热闹。
通过调查,“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发现通往学校大门的道路两侧因山体有裂缝,不时有石头落下,导致该路不能正常通行,给校园师生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在充分了解该隐患后,为保障师生正常通行,“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遂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对该隐患进行整改落实,让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据悉,自“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成立以来,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份,堵漏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022年4月,水城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女联合会等,共同成立了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木兰”家庭教育指导站,并组建了一支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法律援助律师、西部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208人志愿者人才库,承担未成年人帮教、心理援助等工作,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由点到面的全面突破。
自“检爱木兰”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以来,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9次,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真正做到了整合社会力量,全方位立体化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做以“我管”促“都管”的牵头人让“检爱”有广度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开篇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围绕“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这一原则,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都管”,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2022年,正在读初一的小苏因一起交通事故被送到医院救治,却无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看护。经医护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交警询问得知,小苏是被其父亲遗弃并赶出了家门。
该事件很快引起“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的高度关注。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审查发现,小苏的母亲在其幼儿时期便离家出走,从小失去母爱的小苏便与年事已高的奶奶相依为命,小苏的父亲对她关心甚少。
在了解情况后,如何让小苏回归家庭过上正常生活成为“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的一个心结。
监督审查期间,赵艳带领“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多方协调沟通,联合区公安机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学校、村委会等多部门对小苏实施救助。
2022年11月,水城区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促成小苏所在地社区专人作为小苏监护人,并为小苏争取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小苏有了新的生活,小苏父亲也因遗弃罪获刑。
“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时,就需要通过以‘我管’促‘都管’这个具体抓手,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赵艳说。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立足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际,推动“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提质增效,让青少年愿意听、听得懂、听得进、有感触。
据悉,自该办案团队成立以来,共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8次,覆盖3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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