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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法院:
探索司法便民新路径
把庭审设在群众家门口。

  ■记者 罗翔
  “福泉市人民法院办事效率太高了,没想到案件这么快就办结了,法院的工作人员都十分热情,服务很周到。”在办理好自己的事情之后,一位委托代理律师对福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近年来,福泉市人民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矛盾纠纷解决的各个阶段,探索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新路径,全面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的基础上,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形成多数法官办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少数法官解决多数简单案件的良性工作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福泉市人民法院先后获得“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
  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替我们解决了大麻烦!”一当事人激动地说道。这是福泉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里温馨的一幕。
  1月13日,福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某公司电话,称遭人起诉,账户被冻结,请求法院予以协调处理。因该案件涉及民工工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福泉市人民法院特事特办,立即启动“周末法庭”模式,通知双方当事人次日到院进行诉前调解。
  公司代表及民工代表按时来到法院,经过“周末法庭”值班工作人员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积极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办理司法确认,公司当场支付案涉款项42万余元,至此双方当事人纠纷得以和平解决。
  “如今,在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方面,我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案件调解成功不仅能缓解审判压力,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开设“周末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多种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是福泉市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福泉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解纷意愿,立足福泉“112”多元化解模式,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制度的“定海神针”作用,加强与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对接,创新、深化、优化与调解组织联动机制。为做好多元解纷工作,福泉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区、配备速裁团队,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而调解不成的大部分案件,及时移交速裁团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简案快审、迅速裁判,依托信息化平台展开繁简分流、诉调衔接,有效实现矛盾纠纷充分过滤、合理分流、多层次实质化解,提高纠纷化解质效,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化和实质化,实现诉调对接“零障碍”。
  同时,福泉市人民法院用足用好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资源库,并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案件,以及辖区内社会治理动态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诉源治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提供数据分析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主动承担出台政策、完善规则、风险评估、合规审查等责任。
  2022年至今,福泉市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纠纷2606起案件,调解1894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2.68%;2022年,该院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293件,同比下降17.49%,大量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诉源治理工作初显成效,真正体现了人民法院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推向深处与实处。
   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
  为积极创建“无诉讼村居”,打造和谐法治乡村,有效化解村民矛盾,福泉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司法服务,不断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减轻群众“诉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不久前,18名当事人来到福泉市人民法院牛场法庭,向法庭递交起诉材料,向某安装公司索要劳务工资。
  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法庭工作人员对工人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诉前引导,工人们同意诉前进行调解,法庭干警耐心做某安装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理,某安装公司于当日主动支付了剩余40名工人的劳务工资。
  近年来,福泉市人民法院着力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能力,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参与诉源治理、开展分流对接的纽带,与乡镇、街道、村居委、各重点行业领域形成预防化解链条,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开展分流引导、诉非对接、调裁对接、登记立案、繁简分流等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源头化解。
  “福泉市人民法院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准确把握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红说。
  探索源头解纷新路径
  “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庭调解,让自己的困难不用打官司就能快速得到解决,不伤和气还可执行,减少了来回跑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真是太方便了。”陈某收到裁定书后感叹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法庭,让群众既能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又能体会到和和气气的调解氛围,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法庭建立诉调联动机制、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审判压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马场坪人民法庭庭长罗章飞表示。
  近年来,福泉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类分级化解各类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福泉市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构建分类分级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深化“枫桥经验”实践,集约集成基层解纷力量,邀请辖区街道党政领导、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等单位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委法律顾问等入驻调解平台,对适宜在当地处理的纠纷,合力进行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指导、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
  同时,福泉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庭、站、点诉外化解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调解组织对接,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均进行诉外调解,充分发挥“三员一站一点”(即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功能作用,夯实诉外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基础,真正做到在“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
  “福泉市人民法院将按照‘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工作思路,继续在进取中突破,向最难处攻坚,凝聚多元合力,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将执源治理融入福泉‘112’多元解纷模式,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迈向更高水平。我们将继续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福泉样本’,努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刘国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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