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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助案结事了企和
  本报讯(通讯员 钱晶晶 董慧芳)“感谢检察官!今天我们顺利签了和解协议,我们终于可以把这个心结解了!”“检察官,执行款支付了,今天就能去申请取消对公司的限消令和失信名单这些执行措施了吧?”日前,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注重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成功促成一起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企和”,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2022年3月,遵义某茶文化传播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将遵义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某茶文化传播公司支付3万元,案件受理费275元。判决生效后,某茶文化传播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无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物,法院在将该公司纳入限制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终结此次执行程序。之后,某茶文化传播公司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异议,法院裁定追加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为被执行人。由于迟迟未收到执行款,某茶文化传播公司于2022年12月向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受理案件后,该院检察官办案团队立即调取案件卷宗,梳理案情脉络,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查。针对案件涉及当事双方均系企业,为全力促进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企业甩掉“包袱”轻装前行,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详尽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向承办法官了解执行情况,了解本案未支付执行款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还存在其他款项纠纷,希望可以在本案中一并进行处理。
  了解问题症结所在后,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有效化解矛盾,避免当事人双方因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加剧,减少诉累,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该案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作了释法说理,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听证员的意见;着重在分清责任、明确利弊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寻求减少诉累、妥善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立即兑付了执行款项,申请人当场表示撤回检察监督申请,矛盾彻底化解。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精准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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