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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拍卖房产 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本报讯(通讯员 梁正静)“法官,别拍卖我的房子了,我马上来履行完所有欠款。”近日,瓮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司法拍卖等强制措施不断向被执行人施压,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与被告商某、叶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瓮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商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本金二十九万元及利息(利随本清),叶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商某及叶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遂向瓮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商某、叶某二人除登记于商某名下位于瓮安县城的一套房产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查封了房产。执行期间法官多次敦促二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二被执行人均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一拍以房产评估原价为起拍价上网公告拍卖,二被执行人均无异议,但因无人出价导致一拍流拍。按照程序,二拍起拍价做出部分降低后上网公告拍卖,公告刚发出去就有2人报名、13人设置提醒及981次围观,拍卖成功的可能性极大。
被执行人商某这才坐不住了,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被执行人商某在拍卖公告期满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完毕,法院依法撤回拍卖并解除房产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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