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民法院在鼓楼开展巡回审理。 ■ 记者 龙立琼
新收案件平稳下降、“两降一升”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打造“半小时”诉讼服务圈、“万人起诉率”指标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一、“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省第一、发出全国首份《碳汇认购令》、建立全省首家“司法绿碳实践基地”……
2022年,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发扬“敢闯新路、敢于突破、敢于胜利”的“三敢”精神,再次刷新了司法为民的新篇章,开创了黔东南法院工作新局面。
做优主责主业
2022年,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审结刑事一审案件3046件4083人,严厉打击了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毒品犯罪等,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推进了平安黔东南建设再上新台阶。
黔东南法院一、二审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318件,行政负责人出庭310件,出庭应诉率97.48%,同比上升21.65%;行政机关败诉率11.46%,同比下降10.05%,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两降一升”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法年度典型案例。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州16家基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4369件,调解成功8607件;加强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着力打造“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建立人民法庭诉源治理“三本台账”,实现人民法庭由“单一办案”向“多元解纷”职能转变,“万人起诉率”指标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一。值得一提的是,黔东南州在全国率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人民法庭共创共建”活动,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开展“黔山雷暴”等专项执行行动,共冻结存款11.38亿元,扣划2.63亿元;冻结股权1447万元;查封房产土地6.31万平方米;查扣车辆819辆;腾退房产土地47宗;执结案件17371件,执行到位金额25亿元,执行工作质效指标连续三年排名全省法院第一。“四位一体”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体系工作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主动服务大局
结合法院工作职能,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黔东南“桥头堡”建设文件的贯彻实施意见,并争取省高院第一时间出台文件,支持黔东南州“桥头堡”建设,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总体要求在全州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制定黔东南州法院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设立“司法服务企业示范点”28个,建立法院与园区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络机制;全州工业园区“法官工作站”全部实体运行,帮助企业诉前化解纠纷142起,协调解决困难问题34个,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涉及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省第一。
将司法审判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审结全省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发出全国首份《碳汇认购令》,建立全省首家“司法绿碳实践基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林业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认购林业碳汇工作指引》,“司法+碳汇”创新举措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将司法碳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该工作经验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设立“非遗”司法保护示范点,发出全国首份《“非遗”司法保护令》。
践行为民初心 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审结涉民生案件17453件;审结家事案件6209件,发出家庭教育令8份;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268万元,向9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2万元,让司法温度深入人心。
深化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从江、榕江、丹寨、黄平等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指标进入全国基层法院前十;榕江县人民法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156”模式入选最高法“一站式”建设全国地方经验。
开展“案例说法更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6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创新宣传方式,深化“巡回审判+民歌普法”运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