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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风险
本报讯(通讯员 舒娅)春节期间,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等多部门到该县客运站开展“今冬明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为龙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检察干警引据近年来发生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提醒大家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对待赠送柴米油盐、发放投资理财宣传册等形式的各类宣传活动。要树立防范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不要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不轻信打款转账、中奖等诈骗活动,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及时举报身边的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现象。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物资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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