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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检察机关
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非遗保护传承
  ■ 通讯员 汪静 记者 龙立琼
  “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在网络销售平台上使用带有原告肖像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作为宣传材料,立即删除涉原告肖像的所有商品链接。不得再度损害原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声誉……”两个月前,雷山县人民法院根据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至此,这起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亦贱出庭支持起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代表性传承人王增世肖像权侵权纠纷案圆满审结,为全州检察机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司法案例。
  黔东南州非遗资源丰富,有国家级非遗项目56项78处,位居全国同级地州市之首,是贵州省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为非遗项目提供司法保护成为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2022年,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主动作为,部署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率先在雷山县部署开展非遗保护工作试点,探索创立“非遗+检察”品牌,办理各类非遗侵权案件50件。专项工作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专项工作报告获省检察院、黔东南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66岁的王增世是雷山县望丰乡公统村的苗族医师,家族第八代苗医药传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代表性传承人,其利用祖传苗医苗药秘方行医已逾30年。
  2022年5月,江西一家店铺的店主文某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销售一款生发育发产品,在商品详情页面上大量使用其肖像,并配有他接受采访进行诊疗技术传授等图片。
  自己明明是专治骨伤的苗医,却被说成是治疗脱发的中医,痛心不已的王增世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因为非遗领域的电商侵权案件国内现成判例较少,加之网络侵权取证很难,屡遭碰壁。
  万般无奈之下,他找到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自己维权。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要求将该线索移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了州县两级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由检察长金亦贱任办案组组长。
  最终,在检察机关支持下,王增世向雷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涉侵权的商家及电商平台一起告上法庭。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主办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系全国首例苗医药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支持起诉案。雷山县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全国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突出办案质量和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在办理的毛鹃肖像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中,这一理念同样得到了贯彻。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毛鹃肖像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从分庭抗礼到商务合作,促成了雷山县非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银球茶步入一电商平台的直通车,仅双十一期间,雷山毛克翕银球茶就实现了线上销售400万的业绩。该案系全国首例地理标志产品银球茶非遗企业支持起诉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针对涉非遗侵权案件持续高发的态势,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开展全面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报上级检察院、党委主要领导,推动全面保护非遗行业的溯源治理,形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探索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情况报告》,先后获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州委书记罗强肯定批示。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提出解决办法,根据该院《关于在雷山县银饰、苗绣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打造公共品牌的调研报告》,雷山县委县政府出台《雷山县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雷山县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大胆探索创新,汇聚非遗保护合力,探索非遗保护的“黔东南样板”,推动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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