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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公安出手男子求饶
  本报讯(通讯员 吴粲)“我银行卡里面有14000多元,你们可以全部划走,但求求你们不要拘留我。”近日,失信被执行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移交到丹寨人民法院,公安民警刚转身离开,吴某某就向法官作出上述表示。
  2018年,吴某某承接某金融机构办公楼项目工程,并雇请潘某某为其混凝土施工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2018年8月经双方结算,吴某某欠潘某某劳务工资31000元。2019年2月,吴某某给付10000元后就拒绝继续给付。2020年9月,潘某某向丹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某支付劳务费21000元,并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吴某某拒绝出庭参加诉讼,丹寨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判决,判决支持了潘某某的诉请。
  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潘某某于2021年6月向丹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次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吴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执行局依法定程序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吴某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开展临时布控。
  根据被执行人吴某某提供的线索,法官迅速对吴某某的银行存款采取控制。鉴于吴某某已将大部分债务履行完毕,且对剩余债务作出了分期付款的承诺,丹寨法院执行局不再对吴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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