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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机关
精准保护“未成年的你”
为学生们上好暑期安全第一课。

  ■ 记者 喻玉
  “叔叔阿姨再见,欢迎你们再来我家做客!”小美在家门口挥手向来访的检察官一行依依不舍地道别。这是去年“六一”节当天,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回访时发生的一幕。
  回访中,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来到未成年司法救助对象小美和小兰的家中,为她们送去生活和学习用品,并向他们的父母和监护人详细了解其学习生活和精神健康状况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这是贵阳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让被救助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的真实写照。
  2022年以来,贵阳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新形势新要求,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2年,不批准逮捕193件315人,不捕率达到81.17%;不起诉114件166人,不诉率达到64.40%;附条件不起诉68件10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达到36.63%。贵阳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手段,尽可能减少羁押带来的“交叉感染”。依法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罪未成年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31%,坚持“宽容不放纵,厚爱又严管”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惩戒警示作用。
  同时,贵阳市检察机关严格遵照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提供法律援助216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65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402人次,全面封存犯罪记录125份,封存率达100%;开展社会调查821次,羁押必要性审查416次,直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5人。
  此外,贵阳市检察机关加强监护侵害监督,支持个人或单位起诉33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撤销监护人资格4件;依法妥善进行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共提出检察建议6件;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665份;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支持起诉案件11件;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3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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