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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
  本报讯(通讯员 李奇应 李杨芳 莫淋淇)根据“瓮安县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暨‘今冬明春’宣传活动”工作要求,1月13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瓮安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国资金融中心等多家单位到瓮安县猴场镇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这种未知链接不要点,陌生人来电不能轻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透露,要转账汇款需要多核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宣传人员仔细地向参加活动的群众普及诈骗手段和需要注意事项。活动中,多家单位代表围绕金融投资、传销活动、非法集资、反假币、电信网络诈骗等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面对面”传递、“互动式”讲解向社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正面引导,向人民群众介绍黑恶势力、养老诈骗、毒品、假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常见犯罪手段,提升人民群众自觉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生活方式,通过有奖竞答方式调动现场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契机,扎实筑牢检察工作群众基础,持续将检察业务与法治宣传、政法大走访等工作结合起来,采取进村(社区)入户、进校园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短视频、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现场答疑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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