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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慎押让调解有“温度”
    本报讯(通讯员 陈茗宇)近年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和解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将化解矛盾作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抓手,创新调解方式,推动和解工作。2018年以来,该院开展刑事和解程序共计102件11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调对接化矛盾。该院根据双方纠纷的深浅程度,对积怨已久难以调解的案件,邀请具有调解能力并熟知矛盾根源的“第三方人员”参与调解,联系社区矛盾调解中心,提升化解矛盾的内生力量,用群众最能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用调解化解纠纷,用法治维护治安。
  公开听证展温情。听证制度是新时代时期的“公堂”,公开办案过程,将道理和事实摆在“桌面”上,从曾经的文书说理转变成当面说理,使当事人更能“听得懂”、“听得进”。该院秉持“和解+听证”的办案模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兼顾各方诉求,对具有和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当场签署刑事和解书,确保刑事和解质效。
  和解不诉减诉累。据统计,近两年该院受理的交通肇事、盗窃、邻里纠纷轻伤害等轻罪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比重较大,此类案件情节简单、量刑较轻。针对该类案件,该院通过释法说理、督促赔礼道歉、挽回经济损失等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在化解矛盾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维护双方权益又满足诉讼经济需求,并减少了上诉、申诉、上访等其他后遗症,实现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等多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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