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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探索开展案件质量线上评查工作

  本报讯(江滢)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整体工作效率,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强化执法办案活动监管力度,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启动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工作模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突破以往传统案件质量评查局限性,改由“线下”转为“线上”,实现评查工作方式的全新转变。
  为做好评查前的准备工作,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业务办理手册,并及时与检察技术部门沟通协作,打破网上案件评查流转系统技术壁垒。同时,围绕“质量建设年”这一主题,在评查前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明确评查目标、评查重点和人员范围,制定评查方案,确定评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具体要求和标准;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在系统内开展评查活动,评查方式由线下评查转为线上评查。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组建评查人才库,针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以案释法及时性、有效性、案卡填录的准确性以及办案纪律严格性等方面进行评查;突出线上评查案件优势,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步步留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首先案管工作人员在系统内将被评查案件分配至评查人系统;评查人收到评查案件完成评查后生成初评意见,并通过系统将初评意见发送至承办人;承办人收到初评意见进行确认反馈(有异议、无异议或者补充材料等);最后评查人收到反馈后将评查结果通报承办人。
  开展案件质量网上评查是平塘县检察院加强案件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化建设具有意义重大。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网上评查工作走深走实走细,充分发挥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实时性、动态性、针对性、便捷性优势,不断拓展案件质量评查思路,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模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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