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玉屏自治县检察院:追赃挽损护民利
  本报讯(李琴)“我想清楚了,你们说的有道理,我愿意配合你们的工作,把房子退了”,经过两天的深思熟虑,袁某认真地对检察官说。
  2022年11月,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受贿案时,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多个银行账户转账后,有100多万元流向了贵阳某房开商账户。经过检察官甄别,进一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利用受贿所得赃款购买房屋登记在家属名下的事实。检察官通过积极向犯罪嫌疑人、房产名义登记人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依法扣押贵阳的房产一套,为追回损失185万余元。
  近年来,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案件的案件高发频发,给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追赃挽损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22年,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坚持“应追尽追、能追尽追”原则,对95件案件追赃挽损,促进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挽回经济损失共715万余元。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