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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本报讯(夏雪)近年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瞄准关键领域,立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及公益诉讼专项保护等方面,聚焦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点带面、破解难题,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聚焦公益专项保护,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署推进,形成各部门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如该院在办案中发现,玉屏自治县部分保健品门店时常组织当地老年人收看养生讲座、免费领取鸡蛋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违规使用疾病治疗用语、夸大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问题,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坑老骗老”乱象。该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且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评为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的效果。
  聚焦环境生态保护,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发展大局,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为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要务。重点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件,起诉6件,司法确认6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补植复绿200亩、增殖放流鱼苗12000余尾,建立生态司法修复增殖放流基地2个;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维护良好生态。其中,该院向城区两个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治理随意堆放生活、生产垃圾的违法行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此外,该院还开展跨区域协同治理农村水源污染,针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案件,多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组织召开磋商会2次,联合各相关行政单位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有效治理。
  聚焦人民群众期待,以“检察蓝”守护“美好生活”。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消防等职能单位,聚焦药品、散装食品、窨井盖、消防通道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开展溯源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针对过期药品、不规范散装食品等问题,督促食药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市政道路路面坑洼、窨井盖破损缺失等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全县辖区道路坑洼、窨井盖破损、缺失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水利领域生产经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督促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降低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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