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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检察院“1234”工作法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本报讯(刘新睿)今年以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省、市院企业合规工作要求,高位部署,主动履职,运用“1234”工作法,稳步推进企业合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确立一个中心,凝聚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共识。充分认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一个立足执法司法工作实际,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经济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专班领导小组,组成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条线的资深检察官为成员的企业合规工作专班,形成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一盘棋”。多次调度专项工作,凝聚全院工作认识,通过走访企业、与行政部门开展座谈等形式,宣传企业合规相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奠定基础。
  瞄准两个合规,明确开展企业合规工作重点任务。该院打破固化思维,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新路径。探索在侦查阶段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争取更长的整改期限,确保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同时强化侦查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守法合规经营,审慎选择非涉案试点企业进行合规建设。在选择试点企业时,充分考虑到中小型企业抵御经营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选择高新技术、中小型民营企业为试点企业进行合规建设,现该企业已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重设内部组织结构,取得良好效果。
  抓住三个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合规工作。抓住涉案企业合规中行刑衔接问题,为该院避免出现行刑衔接不畅,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签订涉企案件线索移送暂行办法等相关机制;抓住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可能出现的办案风险问题,制定防范企业合规办案风险工作规定,明确检察官办理合规案件的职责和程序,以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办案行为,防控办案风险;抓住规范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问题,制定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指引、工作流程图等,以进一步细化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步骤,确保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落实落地,保质增效。
  落实四个举措,持续推进企业合规化道路。进一步强化认识,把合规贯穿于每一起涉企案件。其中,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遵义某公司员工蔡某某职务侵占案时,发现该公司又一员工也因职务侵占被移送审查起诉,同一公司连续发生两起职务侵占案件,引起了该院的重视,经梳理分析,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合规风险,该院检察长带队到该公司开展“两长”座谈,提出意见建议,将依法办案与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深入融合;进一步强化内化协作,在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中,主动邀请了与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行政部门齐聚召开座谈会,为政企搭建沟通平台;进一步凝聚专业合力,选任各行业优秀人才建立专家咨询库,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时提供专业咨询;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课题组,开展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相关问题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开展企业合规沙龙,增强检察人员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专业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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