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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听证会
   本报讯(刘明熙 记者 任莉)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兴义市农业农村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郑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办理,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听证会。这是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引入“外脑”共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郑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过程中,发现郑某某渔获量少,使用的捕捞工具对生态环境危害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就郑某某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及后续进行生态修复的难易程度等专业问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商讨,双方从法律、生态保护的角度讨论对郑某某不起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为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渔规定,扩大非法捕捞案件办理的法治教育意义,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不起诉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及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特邀检察官助理详细解答了相关专业问题,听证员一致同意对郑某某不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自8月5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以来,首次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听证会。
  今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好“外脑”,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有效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专业意见,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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