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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
三举措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 方健
  今年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发力,做严事前监督、做细事中监督、做深事后监督,“环环相扣”强化案件质量监督、预警、防控,全力构筑案件质量安全网。
  做严事前监督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受理质量关,对办案机关、部门移送审查的各类案件,严格审查案件管辖问题、法律文书是否齐备、犯罪嫌疑人是否到案、强制措施、卷宗规范等情况。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录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并流转到办案部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并要求办案机关、部门按规范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再移送。
  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监督作用。在受理案件中发现办案机关、部门执法办案中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及时向办案机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办案机关、部门及时纠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升移送案件办理质量。
  做细事中监督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专人专岗开展案件流程监控,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每件受理案件的办理期限、文书制作使用、诉讼权利保障、办案风险评估、案件信息公开、文书上传、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全面跟踪和监管,登记入册,对发现的问题由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提醒、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制发流程监控通报等方式督促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及时整改纠正。同时,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监督作用,监督执法办案行为。
  此外,该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律文书送达等诉讼活动进行监督评议,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此外,对司法办案活动适时开展检务督察,发现问题通报问题、查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做深事后监督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系统线上评查、线下实体评查和邀请人民监督员评查评议等方式评查办结的各类案件,全方位、多角度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办案人员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案件质量评查督促返查。即对前期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选择承办人后期办理的同类案件再评查,查找是否有类似问题再发生,评查结果作为业绩考评依据。
  同时,该院开展“三书比对”,对办结的一审公诉案件,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和判决书进行比对审查,重点审查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材料上传、文书制作等是否规范,比对公、检、法认定犯罪事实、情节、罪名等是否存在差异,深入查找办案问题、差异,通过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倒逼办案人员增强办案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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