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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望谟县检察院“公开听证+现场普法”提升办案质效
安龙县检察院从源头预防酒驾醉驾
公开宣告不起诉 以案释法润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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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本报讯(阳承泷 张铉钏)“非常感谢检察院给我们这次机会,我们一定遵纪守法,不再违法犯罪。”日前,当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向姜某某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其感激地做出承诺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推进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姜某某、岑某某、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这是该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据介绍,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姜某某、岑某某、王某某危险驾驶案时,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符合不起诉条件,依法对姜某某、岑某某、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不起诉决定书进行公开宣告送达。宣告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全面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三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宣讲教育,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现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宣告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坚持“法理情”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此次宣告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充分体现了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优良作风,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亮丽之举、示范之举。
“对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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