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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协调小组作用初显
   本报讯 今年,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功能深度融合,把行政检察监督放到“法治政府建设”大局中去谋划,做到思路清、工作实、质效显。
  促进依法行政有作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县近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后,依法审查了20余家行政单位执法卷宗,精准指出各系统、领域存在的实体程序问题,通过反馈会、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向各执法单位提出法律监督意见并跟进监督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权威。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的议事协调作用,化解或协同化解了涉婚姻登记、宅基地、交通运输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农村土地使用权、违建强拆等领域行政纠纷10余起,治已病、防未病、减存量、防变量,助力维护县域社会大局稳定。
  降低“两率”有担当。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参与全县行政错案评审和问责相关工作,结合全县行政错案普遍问题和具体情况,举一反三、深入审查,梳理出复议纠错、诉讼败诉风险点11个,向10余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改进。同时就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适时进行化解,实现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6件。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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