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标题导航
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
图说新闻
都匀市检察院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瓮安县检察院 推进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
上门听证传递司法温度
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思路
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门听证传递司法温度
公开听证会现场
本报讯(付国瑾 邓丹 记者 罗翔)近日,家住都匀市匀东镇桃花村77岁的罗某某正在焦灼地等待案件决定。原来,在都匀市公安局民警核查匿名举报线索时,在罗某某家中查获两支火药枪,罗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系退役军人,无犯罪前科,未造成严重后果;所持枪支系罗某某父亲生前遗留,一支为木质枪身、钢制枪管,另一支为全钢制,罗某某为用于打鸟而保存,后长期搁置未再使用,被查获时两支枪支均有不同程度的锈蚀(经鉴定只有一支符合枪支标准,另一支因锈蚀严重已失去枪支功能);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故检察机关认为罗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由于罗某某系老年人,桃花村又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为切实做好检察服务,落实检察工作,将司法温度真正传至人民群众中去,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此案组织开展上门听证,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在该院检察长罗邦宗的组织下,联同桃花村村委会,共同开展了这次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由罗邦宗主持,邀请都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学校、社区的工作人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列席听证会,并组织村民旁听。经承办人介绍、听证员讨论、评议后,一致同意对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罗某某表示认罪悔罪,今后绝不会做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非常认可检察机关能充分考虑自己的客观情况及不便,采取上门听证方式办理此案。
“把听证会开到村里去,用最质朴的语言解释最庄严的法律,用面对面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宣传。”罗邦宗表示,通过这样“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检察工作,能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群众“看得见”“摸得到”,更好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让司法工作更具人情味,彰显检察温度与担当。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