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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检察院
三项措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刘晓睿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法定职权,2021年以来,该院共计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7件,其中行政处罚争议5件、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2件,运用监督纠正、引导和解等多种方式,圆满化解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等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的争议,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诉源治理与诉前和解双结合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有限介入、适度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促成和解,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审查,厘清双方所争议的焦点问题,加大释法说理的力度,实现行政相对人愿意在检察院的监督和帮助下与各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的效果;加强沟通协作,与相关部门共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法,联合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在参与化解行政处罚纠纷案中,该院通过调阅审查卷宗方式,在确定了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后,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同时,促成案件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和解。案件争议的成功化解既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充分兼顾了解决案件所涉及的其他行政与民事纠纷,提升了检察职能助力社会治理的能力。
  充分发挥和运用检察职能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过程中,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注重释法说理,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解心结、释法结。在听取了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后,该院重点分析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机关是否在裁量范围内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公正等。
  同时,该院还站在维护当事人和睦关系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努力实现案结事好政和。为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该院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阐明事理,让当事人明了行政确权纠纷与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赔偿争议之间的关系,解心结、释法结,既体现法的力度,又体现法理情交融的温度,促成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确定了争议权益的归属,实现了案件办理从案结事了到案结事好。
   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对于与行政争议有关的案件事实,通过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仍然难以认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主动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责任分担明晰,为准确化解行政争议创造条件。
  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该院审查了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的基础上,主动向有关职能部门核实案件中关于争议纠纷的具体情况,查证化解案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这一案件事实的准确判断为成功化解争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的是老百姓的事,针对行政争议案件中凸显出来的问题,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调查核实、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与复议机关制定一系列工作实施意见,形成联合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设立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对接,互通信息、聚成合力,共同解决办案难题,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针对案件不同情况,通过不同的化解方式和思路,实现良好的化解效果。同时,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工作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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