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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
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
到群众家门口开展上门听证

  ■ 陈贤 记者 任莉
  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温情,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上交”,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检察办理环节……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检察温度”,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措施,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依法依规受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一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秉持为民初心,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检察为民服务的工作重点,多点发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谁办案,谁负责”为导向,强化担当意识,准确、细致做好来访及电话信访笔录,将接收的信访案件全部录入网上信访2.0系统,详实记录来访人情况、诉求,信访经过等情况,做到依法接收,快速处理,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准确做好来访登记,细化工作措施,对信访案件建立台账,分类决策,做到繁简分流,就地化解。
  今年1至9月,在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的来信、来访和网络信访案件中,该院均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把信访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结合,积极倡导群众通过互联网、来电、来信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我们收到信访反映的问题和材料,甄别诉求性质,对法律规定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案件,依法及时受理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件,依法向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今年1至9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向不符合受理条件的3件信访案件中的来访人做了细致地释法说理工作,来访人均接受了检察机关意见。
  切实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一个摄像头、一张小桌子,在当事人的家门口,检察干警和当事人在摄像头下一起围着小桌子,开始举行公开听证。
  今年以来,像这样在家门口开展的简易公开听证,于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来说已属平常。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为切实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采取电话、短信、书面答复的便民服务模式,全面回应群众在信访诉求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最高检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结果性答复的要求开展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心中疑虑。
  对于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信访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答复的方式,不宜消除疑虑的怎么办?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采取简易公开听证的上门听证方式,向群众阐明道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努力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化解一起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今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60余件案件中,全部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的要求开展工作,答复率为100%。截至目前,该院共上门听证8件,简易公开听证12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司法救助暖民心
  罗某甲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案件当事人之女。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工作中,经排查发现罗某甲家庭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依职权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后经审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申请人罗某甲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属于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决定对其救助3万元,并报请上级从快审批发放,及时缓解罗某甲生活、学业的现实困难。同时,结合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积极鼓励罗某甲克服困难继续学业,主动联系县教育局,帮助罗某甲申请到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其继续学业免去了后顾之忧。
  今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内部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衔接办法,对外司法救助协作对接机制的作用,坚持“能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工作理念,发挥司法救助工作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扎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
  今年1至9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元,彰显了检察情怀,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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