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大方县检察院加强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本报讯(肖明艳)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近期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多举措推进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该院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刻领会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掌握开展核查工作的有关程序规定、核查方式及核查过程中相关文书的制作,就如何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一致意见,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对外联系,建立协作机制。该院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商,建立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协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重大案件的范围及类型、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启动程序,明确了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前七日内向检察机关移送《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形成工作合力,保证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全面开展。
  密切内部协作,确保应核查尽核查。该院强化对看守所新入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信息的动态监督,对属于讯问合法性核查范围的案件,及时建立台账并对诉讼环节进行跟踪了解。加强与案件管理、捕诉部门的内部协作配合,及时掌握重大案件的诉讼环节信息,防止发生应核查未核查的情况。
  认真核查,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受理案件后,该院干警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或律师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核查询问并对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律师或嫌疑人反映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的,通过调阅嫌疑人入所身体检查记录、就医记录,调取看守所相关台账、档案材料、视频监控等,及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确保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早发现、早纠正,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