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大方县检察院 “四强化”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本报讯(唐然供)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优势,以驻所检察日常监督工作为重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措施,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强化刑事羁押期限监督。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及时为每一位在押人员建立台账,登记各个诉讼环节的相关情况,随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换押情况。同时,利用贵州智慧监管综合实战平台,定期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动态监督,发现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及时监督看守所向办案单位提出预警,防止超期羁押。对羁押期限较长的,定期不定期与看守所联合向办案单位发出催办函,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及时办理案件,推动实行清理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常态化。
  强化监管执法活动日常监督。该院从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入手,严格落实约见驻所检察官和谈话教育制度,把维护执法公正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加大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强化对交付执行监督检察力度。该院对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看守所,或看守所对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罪犯违法留所的,监督人民法院或看守所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交付执行,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检察建议跟踪监督。该院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注重发挥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常规监督措施的积极作用。同时,注重加强跟踪监督,积极督促看守所建章立制,改进监管执法工作,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