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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法院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江相刁 记者 罗翔)近日,平塘县人民法院法官与调解员、村干部联手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据了解,原、被告两家房屋相邻,以村寨公共排水沟(涵洞)为分界线。3月5日,被告不顾原告反对,在原告房屋入口处砌筑了一堵围墙,该围墙不但越过公共排水沟,还强占了原告家入户路的一部分,导致本就不宽敞的路面更加狭窄,运送日常农业生产物资都要通过人工搬运辅助,对原告家的日常通行和生产生活都造成了影响。
  经乡、村两级调解委多次调解未果,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围墙并依法赔偿原告损失。
  考虑到如果仅判决结案,不能彻底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达到真正的案结事了,立案法官将该案委派给驻院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基于双方系邻里关系,调解员本着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上门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村干部耐心向当事人讲通邻里关系,从情理、法律等多角度劝说当事人理性对待,为双方分析利弊得失,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了调解意见,最终原被告解开了心中的“疙瘩”,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表示双方是多年的邻居,在此之前两家关系和谐,想与被告沟通解决此事,不想破坏双方的关系,愿意放弃损失赔偿请求,被告亦表示愿意拆除围墙,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平塘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诉调联动,借助社会力量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法治、和谐、平安平塘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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