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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两级法院集中宣判“百日行动”相关案件47件
集中宣判现场
本报讯(陈睿 记者 罗翔)近日,黔南州两级法院按照《全州法院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集中宣判实施方案》要求,如期开展集中宣判。此次宣判47件50人,案件类型包括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5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便开展提讯、开庭等审判活动,黔南州两级法院力克困难,充分运用信息化庭审设备,及时开展远程审判,推进“百日行动”走深走实。
此次集中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犯罪,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荔波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何某某、韦某贩卖毒品罪一案,被告人何某某向3人7次贩卖毒品,被告人韦某向2人4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同时体现我国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在审理过程中,审理法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还邀请了当地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人旁听,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延伸庭审功能,向广大群众以案说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集中宣判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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