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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融媒时代法治新闻编辑意识的体现
  ■张蕊
  摘要: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快速崛起和普及,法治新闻报道的形式和理念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及功能表现最终还是服务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编辑人员不仅要提升适应融媒体发展的基本技能,更应坚守新闻媒体的根本使命和原则。关键词:编辑意识;法治新闻;融媒体
  法治新闻报道是传播法律知识、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日益完善,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新闻报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融媒体时代背景下,随着新闻渠道的多元化,新闻媒体传统的业务理念及方式都在改变,媒介对于法治新闻的报道和宣传也在推陈出新。新闻宣传和法制传播空间不断扩大,信息渠道的多样化和传播方式的便捷化,在给受众提供更多便捷内容的同时也给把关人员带来了风险和挑战。
  编辑作为新闻生产的把关人员之一,对新闻的内容和输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编辑不仅要不断提升综合素养以适应新媒体带来的冲击,也要在更加复杂多变的媒体领域环境里严格自律,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
一、编辑与编辑意识
  编辑工作在商代就已开始,当时人们给它的定义是“顺其次第,编列简策而成书”。而在现代,编辑有多重含义,既可以指一种专业性的活动,也可以指从事这种活动的职业、岗位或人员,还可以作这类人员的中级职称。本文主要围绕编辑活动及编辑人员作论述。
  编辑活动是以生产精神文化内容为目的,通过策划、组织、选择、审读和加工优化作品使之宜于传播的一种创造性文化活动。编辑活动从组稿、约稿、审稿、定稿、修稿到校对、版面设计、印刷发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编辑除了要具备适宜多种活动要求的一些能力,如观察力、记忆力、抽象概括能力等,还必须具有市场分析与预见能力、语言文字驾驭能力、选择鉴别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及公关能力、新技术运用能力等。
  编辑意识与编辑行为能力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编辑意识是编辑主体对编辑客体具有能动性的心理反映形式,包括把关角色意识、社会意识、历史意识、创新意识、受众意识、危机意识等。一个完整的编辑过程,自始至终离不开编辑意识的指导和约束,报纸版面的设置、杂志专题的结构、栏目的定位,或者视频、录音的运用……都是编辑工作和编辑意识的体现。编辑行为能力的提高促进了编辑意识的不断增强,编辑意识又反作用于编辑行为能力。
  编辑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编辑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桥梁,是社会精神生产与精神消费的中间环节,在人类精神文化成果的传播和积累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编辑,不仅需要熟练的业务能力,良好的编辑意识,也是成为合格编辑的关键。编辑要树立编辑意识,才能有意识地在工作与实践中培养自己各方面的编辑能力,不断提高编辑水平,从而较好地完成各种编辑活动。
二、媒体融合背景下法治新闻强化编辑意识的必要性
  法治新闻,是指新近发生或发现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法治新闻具有舆论监督、舆论引导、教育宣传、社会预警、信息服务等功能,是对社会影响较深的专业新闻报道类型之一,也是传播法律知识、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
  融媒体时代,法治新闻报道从过去单纯的图文、语音、视频已慢慢借助网络新媒介有了新的视角和探索点,面对今天科技的不断变现,法治新闻展现出的多样性、互动性、导向性更为显著,与法治新闻面对的新问题交叉互现。
  随着国家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科技逐渐更多地在媒体领域得到应用,法治新闻报道也逐渐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微信、微博、微视、智能移动端等等都是新闻报道的重要载体和传播渠道,纸上新闻、广播电视报道变成指尖新闻,受众也从读者听众转变为用户。在微政务、微支付、微视频的影响下,各级法治新闻主管单位、政府、宣传等部门也迅速入驻各大网络客户端平台,法治新闻传播普及面达到新的高度。
  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公众整体综合素质的提升,报道形式的不断丰富扩大了公众接收报道的渠道范围,公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于新闻认知程度的不断加深,对新闻信息的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和自媒体出现,阅读量、点击量成为法治新闻报道的新“船锚”。法治新闻的目的逐渐向追求流量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夸大其词的标题党,甚至产生一些违背新闻事实的报道,严重影响社会大众对法治事件的正确认知,降低了法治新闻报道的专业形象,对法治新闻报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产生消极影响。
三、法治新闻报道中编辑意识的体现
  法治新闻与其他种类新闻一样,具有真实性、时效性等新闻共性,同时也具有其特性,即法治新闻“姓法”。法治新闻关注的视角是新闻事实中的涉法问题,旨在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制宣传和普法释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法治新闻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编辑承担着“合成人”和“把关人”的重要角色,法治新闻的编辑工作除了要本着普通新闻报道的原则,也要综合法治新闻的特性,遵循其自身的原则。
  (1)遵循法治原则
  法治新闻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报道,以法的正义性,让法治新闻展现媒体公信力和法治权威性。所以,法治新闻编辑首先得遵循法治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司法系统有一句话:“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在进行法治新闻报道时,编辑更要有尊法守法,尊重公民权利的意识。如在起诉检查、立案阶段即案件的初发阶段的报道,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的报道,涉及国家秘密、被害人隐私、未成年人等案件的报道,需把握好尺寸,还要注意对被告人与案件无关的隐私的保护。比如对于一些案件而言,有些归于警方、法院及检察院,这些内容均需保密.不可在媒体中进行公开。
  准确使用法律知识。法治新闻报道具有其专业性与特殊性的特征,牵涉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新闻的关注度比较高。法治新闻报道具有教育引导功能,所以,编辑人员必须严格学习相关法律,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准确运用法律知识。比如:侦察与侦查不同,前者是军事用语,后者是法律用语;欺骗与诈骗有很大差距。
  切忌媒体审判。媒体审判指的是媒体因为具有很大的传播影响力,其对案件的预测性报道可能会造成舆论影响法官独立判案以及对案件当事人造成不良社会评价。对此,新闻媒体应该履行好正当的监督职责,避免不当监督。
  (2)遵循客观真实原则
  在法治新闻中坚持客观性原则,就是坚持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在法治新闻编辑中,常见的一个问题是感性宣泄大于理性分析。新闻追求客观真实,但新闻生产的过程,从编辑选题到记者采访,从配发评论到版面设置,都包含媒体的立场,形成舆论后,常常会左右民众的判断方向。法治新闻编辑应避免在报道中用赞赏、同情、美化的基调表现犯罪。当然,报道中也应强化人文关怀,通过深入当事人、了解事件成因,更好发挥舆论作用,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
  媒体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客观陈述者的角色定位,要注重报道的平衡性,不偏不倚,尊重事实。比如在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时候,应当对双方都进行采访报道,编辑则应在内容报道、版面编排上体现出一种平衡,给受众提供两个看待问题的视角,让其在相对全面了解信息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判断。
  (3)坚持正确导向
  法治新闻是党和人民的喉舌,除了要遵循法治新闻本身的规律外,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法治新闻的党性原则,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法治新闻报道一是需要“大量反映人民群众历史创造活动”内容的报道,二是不能离开正确的报道宗旨,让内容低级、庸俗、离奇、怪诞的报道传播给受众。报道要贴近民众,但要避免报道娱乐化。
  法治报道应以宣传、强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题,同时加强法律法规普及,帮助群众树立维权意识,掌握维权方法。法制报道在普法的同时,要把着力点转移到培养全社会的法治理念和弘扬法治法律精神上来。通过典型案例的报道,引导和增强公民逐步形成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用法治化观点透视事件和现象,使受众通过法治报道能领悟到法律的意义,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四、结语
  从以广播、电视、报纸为主的法治新闻传播,到微信、微博、微视、智能移动端等新载体的延续,法治新闻报道积累的经验与面对的新问题交叉互现。法治新闻编辑坚守法治思想、坚持正确导向,将法治新闻做得深入、专业、有效,树立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是一个新挑战。法治新闻编辑作为新闻传播的“把关人”,承担着对新闻信息的过滤、筛选、改编等职责。面对融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发言人、个个都有麦克风,新闻信息层出不穷、良莠不齐的现象,编辑必须有意识地在不断提升职业能力适应新闻媒体行业发展的需要的同时,也要有对法治新闻事业的坚守,从而提高报道的编辑质量,编辑制作出有深度、有层次、有思路的优质法治新闻,更好地为大众服务。参考文献:
  【1】程锁、赵晓丹.法制报道中编辑意识的体现【J】.新闻传播,2010(1)【2】蔡斐.略论法治新闻编辑的基本原则【J】.编辑之友,2012(10)【3】陈星、张波.法治新闻报道中的媒体职责【J】.新闻论坛,2010(1)(作者单位: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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