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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会见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新模式
六条措施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贵安新区消防多措并举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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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
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新模式
本报讯(刘慧)近年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新模式落细落实。
强化协作联动,协同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协作机制,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与三穗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与镇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塘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联合巡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宣传等内容,为跨部门联动、跨区域协作提供制度保障。召开联席座谈会,该院落实《协作机制》中规定的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要求,互相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和重要案件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中的重大疑难事项,协调解决执法难题。开展护河巡察,该院“河长+检察长”对邛水河、塘冲水库饮用水源等开展护河巡察,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水资源保护、排污口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养殖场污染、白色垃圾污染、禁用渔具捕捞等情况进行排查,提出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强化司法办案,促进水生态资源保护。该院依法打击破坏水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以打造美丽河湖为目标,持续深化生态修复,认真开展河湖水域禁捕工作,依法查处危害水生态、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积极引导涉案人员通过增殖放流方式对受损的生态进行补偿,达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的双赢。2021年以来,该院办理涉及水资源保护刑事犯罪案件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场次,增殖放流鱼苗6万余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回应人民群众期待。2021年以来,该院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聚焦河湖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护河巡察5次。围绕河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排污、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回复整改12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督促整治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0.5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4吨。
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该院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广泛发动群众关注水资源保护,参与护河巡河,实现多元共治。开展以案释法,对办理的涉水资源保护违法犯罪案件,通过要求违法行为人在电视台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用真实案例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入户开展宣传,组成跨行政区域联合宣传队、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邛水河、饮用水源地等河湖周边村寨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村民委员会将河湖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自治管理、自我约束,提升群众管水、爱水、护水意识,营造河湖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巧借民族文化节开展普法宣传,以塘冲村“六月六”民族文化节为契机,检察官上台开展塘冲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普法宣传讲座,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近年来,该院开展涉水普法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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