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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对文身营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本报讯(岑蕊 记者 任莉)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日前,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义市公安局丰都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文身营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中,检察人员针对部分文身营业场所有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字样、店面明显位置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文身”标识等问题,当场对文身店从业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引导文身店从业人员加强学习《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文身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促进兴义市文身行业规范经营,从源头上治理未成年人文身乱象,让孩子们的青春不再被‘刺痛’。”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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