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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法院成功调解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本报讯(杨文宇 记者 罗翔)“感谢法院,我辛苦给别人盖房子的钱终于拿到了。”近日,贵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2018年5月,被告钟某邀约原告刘某修建房屋,刘某因与钟某是亲戚关系,便欣然答应,工程也如期施工。同年年底,700多平的三层房屋修建完成,并经钟某验收。但由于钟某资金困难,经双方协商同意,由钟某向刘某出具一张10万元的欠条。而后钟某主动支付了1万元,尾款9万元其以房屋质量有问题,存在漏水现象为由拒绝支付,刘某多次催收未果,便一纸诉状将钟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是一起持续多年的建房纠纷,双方积怨已久,且在诉讼中被告钟某向法院提起反诉,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申请书。
  若案件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矛盾升级,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更不利于双方亲情关系的修复。为了防止出现“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该矛盾。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以及多次的现场调解和电话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钟某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刘某收到款项后也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一起多年的建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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