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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彰显民生为本
   本报讯(周长权 记者 任莉)近年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对因案受害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以司法救助彰显民生为本情怀。2021年至2022年7月,该院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共救助5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7万元,让因案受害的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望谟县情,把司法救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2021年以来,该院司法救助的对象均为加害人无力赔偿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这些因案陷于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金的帮助下,大部分及时走出了生活困境。司法救助不仅第一时间纾解了社会矛盾,还让因案陷于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国家司法救助具有一次性、救急性特点,这对因案而生活困难的家庭,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来说,迫切需要社会跟进帮扶。对此,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力求案结事了,使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该院在给予每个救助对象一次性司法救助金后,都会第一时间主动与民政部门、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群团组织充分沟通,争取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和社会爱心力量的接力跟进,合力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尽快走出阴影,共建和谐社会。
  据统计,从2021年至今年7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共救助5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7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脱贫户4件19人,发放救助金8.2万元;救助普通困难户2件8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救助未成年人9件26人,发放救助金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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