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遵义市两级检察院一体办案促矛盾化解
  本报讯(李彩芳 汪燕 周婷)日前,陈某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没想到我们这么小的案件,都能让检察院的领导这么牵挂,经过你们市县两级检察官耐心的说理,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愿意撤回监督申请,谢谢你们对我们家庭的关心。”
  陈某某的这一席话源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因快递点转让合同引发的纠纷。陈某某与宋某某签订的快递点转让合同,因陈某某未按照快递公司要求按时提取快递导致快递公司被投诉,快递公司遂终止陈某某快递点的经营权,陈某某认为该案是因宋某某未依法取得原快递点经营权导致其经营权被快递公司终止,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其与宋某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要求宋某某返还其转让费,经人民法院审理后未支持陈某某诉请。陈某某不服,向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陈某某是当地易地扶贫搬迁户,快递点系其唯一收入来源。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问题,从保障搬迁人员就业稳定收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出发,遵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结合“检察官走基层”活动,组建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组办理该案,并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新作为案件主办检察官。
  办案组通过调阅案件卷宗、询问当事人、走访案涉企业、深入基层组织和辖区政府等方式,还原案件基本事实,厘清法律关系,了解申请人面临的实际困难,明晰该案症结和诉争堵点。
  为较好地办理案件,促成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办案组多次赴申请人家中向申请人详细解析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明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的范围、权限、法理和证据。最终,申请人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此外,检察机关还以“我管”促“都管”的司法办案理念,协调辖区人民政府妥善安置陈某某就业问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能“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办案理念,通过“检察官走基层”等办案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盼。同时,通过上下一体联合办案的形式,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办案水平,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检力不足的难题。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